伊宁大外环(察布查尔县 Z762 线-伊泰工业园区)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大外环(察布查尔县 Z762 线-伊泰工业园区)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由察发改字〔2025】24 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察布查尔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合同段:拟建项目总里程31.611kmm,由1条主线、2 条支线组成。其中:主线全长 28.547km,起点接Z762 线 K20+838 处,途径中电投、金九农业、天山水泥厂等,终点位于伊泰工业园,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m/h; 支线1全长 1.791km,起点接金九农业园区混凝土道路:终点接园区砂砾路。支线2全长 1.273km,起点接主线K5+971.23.终点接金九农业加工厂。支线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m。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附属设施。设置平面交叉8处,顺坡80 处。拆建1-16m 预应力矮T梁桥3座拆建涵洞 18 道,配套道路标志牌、标线、红绿灯等附属设施。
招标范围包括针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初 设概算),招标阶段设计及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配套服务,及时解决初步 设计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成品通过有关部 门的审查等。本次设计深度及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 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勘察设计周期:签订服务合同书之日起20 天完成成果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行业 (公路)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 以上。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 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2月22日到 2025 年2月 26 日
4.2获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10时30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加密PDF版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包含2个附件,附件一文件名称统一命名格式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附件二文件名称统一命名格式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唯一有效,并对2个信封的电子投标文件分别采用不同的密码进行加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10时30分。
5.1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使用腾讯会议辅助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进入虚拟会议室参与开标,开标入会链接:******/dm/1Tt3Fsnz9t8t,腾讯会议853-266-464。开标工作人员通知后,投标人须在10分钟内将投标文件的密码(单位名称+密码)发送至腾讯会议“聊天栏”中。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投标文件密码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察布查尔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察布查尔县
邮政编码:835000
联 系 人:李树伟
电 话:******
传 真 :/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山东路3199号福瑞家苑综合楼G区311室
邮政编码:835000 联 系 人:廖清钦
电 话:******
监督部门: 察布查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行业 (公路)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 以上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①近5年内至少完成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
注:1.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BMWebSite/)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内容、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2.“近年”是指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注:1.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4.“近年”是指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投标费率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勘察设计周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25 分 业绩:15 分 履约信誉: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 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投标费率)-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 偏差率保留 3 位小数 |
评审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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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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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1) |
技术 建议书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1)建设方案:能体现项目区域的建设环境、沿线城镇的发展规划、生态环保理念项目定位的,得基本分3.0分;在此基础上对本项目的建设方案及建设特点进行论证并基本合理的,得3.0~3.5分(不含3.0分);对本项目的建设方案及建设特点进行论证并深入可行的,得3.5~4.0分(不含3.5分)。 (2)总体思路:提出了工程总体勘察设计方案的,得基本分4.0分;所推荐的工程总体勘察设计方案基本合理,能体现项目基本要求,得4.0~5.0分(不含4.0分);所推荐的工程总体勘察设计方案合理,设计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得5.0~6.0分(不含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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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5分 |
反映了本项目的特点,得基本分11.0分;在此基础上对沿线建设特点及技术关键点和难点论述基本清楚,对策措施基本合理的,得11.0~13.0分(不含11.0分);对沿线建设特点及技术关键点和难点(至少含生态环保措施等)论述清楚,对策措施合理的,得13.0~15.0分。(不含1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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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提出了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安排的,得基本分3.0分;在此基础上,勘察工作量较准确,各阶段工作方案工序流程基本合理,各阶段和环节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基本可行,得3.0~4.0分(不含3.0分);勘察工作量准确,各阶段测设工作方案工序流程合理,各阶段和环节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切实实际,合理可行,各专业组之间的工作衔接紧密,得4.0~5.0分(不含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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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6分 |
提出保证措施的,得基本分4.0分;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时间安排、社会和自然条件,采取合理措施、组织架构及支撑条件保证进度、质量、安全,保证措施较合理,基本可行,得4.0~5.0分(不含4.0分);进度、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得当,有效可行,得5.0~6.0分(不含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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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4分 |
提出后续服务方案和措施的,得基本分3.0分;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后续服务方案和措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3.0~3.5分(不含3.0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工作方案和安排,明确工作计划,指定了合格的后续服务人员,明确了后续服务组及后续服务项目负责人和服务时间,并对后续服务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有明确规定的,得3.5~4.0分(不含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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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的,得基本分1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的公路勘察设计业绩一项加10分,最多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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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投标费率)>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投标费率)≤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 是评标价(投标费率)每高于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投标费率)每低于评标基准价(基准费率)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0.2,E2=0.1。 评标价(投标费率)最低得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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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其 他 因 素 |
业绩 |
15分 |
类似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标准的,得15分 |
履约信誉 |
10分 |
投标人的信誉 |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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