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概况
黎平县2025年敖市镇、洪州镇等4个士地综合整治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街道中央公馆8栋一单元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7月 29 日 0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黎平县2025年敖市镇、洪州镇等4个士地综合整治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项目编号:GZDS【2025】-19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采购内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相关服务监理,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15200.00元
最高限价:115200.00元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PPP项目: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定)或提供202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定)或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监理能力。
注: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7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
地点:******街道中央公馆8栋一单元2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 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额 (元) :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5年月日00:00 至 2025年月日00: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铜仁市金滩支行
帐 号:******3597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街道中央公馆8栋一单元20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7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五、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具体内容为: 本项目 。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执行。
(3)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
(4)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七、采 购 人
名 称:******服务中心
地 址:******街道港澳新区B-6号
联系人:杨文伟
联系电话:******
八、代理机构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延安南路52号1单元36层1号
联系人:熊亮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