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通元和美乡村示范基地项目-海盐农开区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通招2025-0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盐县通元和美乡村示范基地项目-海盐农开区2025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人民政府
以 通政投[2025]44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全额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元镇。
2.2建设规模:主要涉及农开区基础设施提升,完善湖羊基地、水稻制种基地等配套,提升河道浜岸、农田设施、标志标牌、机耕道路等内容。
2.3概算投资(工程费用):181.48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7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28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重新注册账号(首次登录)后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8日14时 00 分,地点为 海盐县通元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一楼(原通元镇交警中队,通元镇东郊路公交站)。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col/col******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重新注册账号后(首次登录)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通元镇
地 址:******街道河滨西路126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孙惠琴
电话:0573-****** 电话:0573-******
2025年4月17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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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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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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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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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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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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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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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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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园林项目主管或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项目主管资格或职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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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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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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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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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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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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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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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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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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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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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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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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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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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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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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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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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附件下载: